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悬疑 > 御鬼师:我契约了亿只S级鬼物! > 第148章 想跑?没门

林墨所指的人,正是屈连。

“你狗叫什么?我看你才是凶手吧!”

屈连脸色顿时很难看,大声骂道。

“林墨你不要瞎攀咬,酒会之后我一直和屈连在一起,可以给他证明!”

谭明开口说道。

“谭局长说的没错,我也和屈连喝了几杯,他确实有不在场证明!”

高龙沉同样附和道。

“不光两位局长能给我作证,监控上也明明白白,我一直在喝酒!”

“人证物证都有,我有不在场证据!”

屈连阴阳怪气道:“林墨你污蔑我,不会是想转移注意力,好隐瞒什么吧!”

“哈哈哈!”

林墨忽然笑了。

他环视一圈:“不在场证据,现在所有人都有吧!”

“监控还有人证,洗清了所有人的嫌疑!”

“难不成周蒙不是在场人杀的?是自己给自己砍了一刀?”

听了林墨的一番言谈,众人再次愣住了。

确实如此,整个周公馆的人,现在都有监控和认证,证明自己没有作案时间。

可周老爷子背后的砍伤,绝对不会是自己砍的。

那又是怎么回事?

“所以啊,所以大家都没有作案时间,你凭啥非说是我杀的?”

“我哪里招惹到了你!”

屈连气呼呼地说道。

“有滑点!”

“虽然所有人没有作案时间,但是不排除有人召唤契约鬼,令契约鬼去杀人!”

阿秋这时开口提议道。

“终于有人说到关键了!”

林墨朗声道:“周蒙没有死于人手,而是死于鬼手!”

“操纵契约鬼杀人!是谁这么歹毒!”

众多宾客背后顿时冒着冷汗。

“在场的御鬼师有很多,如何才能确定是谁干的呢?”

人群中,萧蔷好奇地问道。

“问的好!”

林墨点点头,继续道:“在今晚的场合,宾客中不乏有五重御鬼师以上的高手!这些高手对于鬼气非常敏锐,一旦有人召唤出契约鬼杀人,这些高手一定会有所察觉!”

“所以有两种可能性,一个是高手们都有意庇护,当然这个可能性很小!”

“第二个种,那就是操纵契约鬼杀周蒙的人,是暗杀行业的高手,所以他出手众人才没有察觉!”

闻言,阿秋眼神一凛,看向了屈连:“要说在场的人,暗杀技术最高的,莫过于他了!”

“屈连一边身处的监控之下,就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据!”

“然而他的契约鬼,正在暗处杀人!”

林墨笃定道。

“靠!就算我暗杀技术高,那也不能证明人就是我杀的吧!”

“要你这么说,全天下杀人犯都是高手喽?”

屈连一脸委屈道:“那你的鬼秀才也是刺客型契约鬼,我还说是你杀的呢!”

“他说的没错,林墨你就不要再捣乱了!”

谭明呵斥林墨退下。

“你再胡言乱语,我就撕烂你的嘴!”

屈连见有人给他撑腰,便得意道。

“等一等,既然你口口声声自己没杀人,那就把你的鬼头刀召唤出来!”

“看看上面有没有周蒙的血迹!”

林墨朝屈连走了几步,逼问道。

“我凭什么听你的!你算老几!”

屈连眉头一皱,不满道。

“哼哼!”

“你应该没想到自己会被怀疑吧,所以鬼头刀上的血也没有处理就收回了!”

“所以现在还需要提取你鬼头刀上面的血迹,进行DNA对比就能真相大白了!”

林墨一口咬定。

“你特么…”

屈连脸色彻底黑了下去,语气低沉颇有威胁的意思。

同时,在众人都把注意力放在屈连身上的时候,谭明和高龙沉默契地对视了一眼。

“林墨,你这个要求太无理了!”

“要是你每个人都怀疑一遍,难道他们都要配合你把契约鬼召唤出来吗?”

谭明厉声斥责道。

“有点意思!”

林墨轻笑一声:“刚才为了抓住真凶,对每一个人都进行了盘问和监控调取,怎么现在召唤契约鬼这么简单的事却又嫌麻烦了!”

“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安全局和屈连是一伙的,你们一起密谋杀掉周蒙!”

“你放肆!”

谭明和高龙沉一听就怒了。

“我同意林墨的说法,仅仅召唤契约鬼而已,又不是点烟辩冤那么麻烦的事,不到一分钟就能真相大白!”

黑小胖率先开口道。

“没错,我赞成这个观点!”

刘珊珊点点头,附和道。

“有疑点就应该查,为什么安全局连这么理所当然的事都不答应呢!”

阿秋冷冷开口。

“我听说周老爷子最近和安全局渐行渐远,有好几单大生意他都没按照安全局指示的做!”

“会不会周老爷子想摆脱安全局的控制,所以你们就痛下杀手,想扶持一个听你们话的周鳌呢?”

萧蔷好像想起来什么,开口道。

她萧家和周家都是商业财阀,所以萧家对于周家生意上的变动总是很敏锐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