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关于我在异世界当女仆的日子 > 第297章 好大的野心

夜间,巨大的触手抓住了大船,带着些亮斑,在大海上看起来非常显眼,远远来看就是几个浮空的圆灯。

“这、这是……”商船上,有水手被突然抓住大船的触手吓到语塞。

“看水中!海魔兽在靠近!海魔兽是被这家伙吸引过来的!”一位海妖手持武器,警惕地看向水面。

“被海魔兽当做猎物了吗?啧……”商船的船长神情复杂。

忽然有一道奇怪的魔兽叫声传来,是大船侧面。众人闻声看去,巨大的章鱼头缓慢升起,比海盗大船要高大数倍。

看见这只海魔兽出现,海上的老资历们彻底慌了神。

“完、完蛋了……”

“我们怎么会进入这家伙的领地范围?”

“哪怕是之前出手的那位强者也救不了我们了……”

一时间,商船上充满了悲观的氛围,哪怕是海妖们也神情凝重,感到了棘手。哪怕是生活在水下王国的海妖们,在面对如今的情况,也未必能够安全撤离。

海盗大船上的情况同样类似,也是一副悲观态度。

“这下彻底没有活路了。”

“该死的,遇上海霸王了!”

船长室内,普朗克脸色阴沉,放弃了掌舵,盯着海霸王似乎在想着怎么逃生。

“一只强大的海魔兽。”有茶给出了简短的评价。

“是啊,强大的海魔兽,但我们本不该遇上这个家伙的。”普朗克自然地回话。

“说说?”有茶歪了下脑袋。

普朗克转头看着有茶,默默取下海图,用那只安装了铁钩的手在海图上大致画了一个圈。

“您看,海霸王原本活动的区域在这一块,距离我们这里很远,而且在深水区。”普朗克语气沉重。

“它是这片海洋的霸主之一,水手们的噩梦,被抓住就没有意外逃跑的可能。

“本身实力强大,会捕捉猎物,还会吸引魔兽跟随,将船队包围,具有相当高程度的智慧。

“如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海霸王竟然迁移了,无论从哪方面考虑,在其背后都有一个更加可怕的真相。”

听着普朗克的话,有茶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对方说的很对,话语中的暗示也跟明示差不多。

这次的海洋变故,绝对不是单纯的海魔兽大量繁衍,在海洋肿胀后开始“冲滩”。

数量激增的海魔兽实力虽强,但想要威胁到海中霸主,依旧差得远。真正能够逼迫或引诱这些海魔兽霸主离开原来领地的事物,绝对另有其他。

“如今可有办法离去?”有茶问普朗克。

这位被打碎了骄傲的大海盗忽然发出一声冷笑,似乎在其他地方寻到了自信:“想逃?可以,跳到海里,剩下的听天由命。”

他再用铁钩指向巨大的章鱼魔兽:“海霸王实力强大,海魔兽在水中还有主场优势,而且魔兽本身素质就比其他生物强。

“种种条件下,一只强大海魔兽的实力,远胜同级别数只其他魔兽!

“本来对抗一只强大魔兽就要不少同级别觉醒者,在海上对抗一只海魔兽可想而知了……

“哪怕您出手,恐怕也只能护住几人离去,无法击败这个大家伙。”

话到此处,普朗克从自己的储物空间取出了一把长刀,在船长室内指向了巨大的海霸王:“在海霸王面前,所有人只有尽量逃跑这一个选择,而我的灵魂会在未来征服海洋!”

看到他的表现,有茶明白了一件事。

这家伙是个无恶不作的家伙,但他野心磅礴,敢于面对死亡。

这种人肯定该死,不过死了没用,但如果能先利用起来再埋下去……这也许算得上业障报偿?

“阁下今日非死不可么?”有茶冷声反问,听起来有些毒舌。

“我没有退路,而您也不会救下我这种人。”普朗克说罢,似乎下定了决心,打开了船长室的大门。

海盗最好的死法无非两种,一种是死在大海上,另一种是死在斩首台上。

有机会不死于他人刀兵之下,他当然要去与大海搏斗啊!

“阁下介意晚点再死么?”

普朗克站住了脚,转头向有茶投来了困惑的目光。

这位女仆的话怎么听起来这么怪啊?自己死不死的,还能自己选?

“答应我的条件,阁下的死期或可延至数年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受审。”有茶说。

这下普朗克明白了。只要自己答应有茶的条件,对方就愿意救走自己。

用几年后的必死换取规则约束下的几年生机吗?有意思,听起来稳赚啊。

有茶很快说出了自己的条件,普朗克听完之后眉头拧成一团,心情复杂。都是一些可以接受但会让他感觉很不适应的条件,像个听话的工具,但作用上却……

思考后,普朗克振声道:“我干!”

有茶点头,随后从普朗克身旁走过,来到了甲板上,走向了海霸王。

“等等!走错了!打不过它的!”普朗克伸出钩子,朝有茶激动地大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