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说我修仙资质差?都看走眼了吧! > 第254章 租赁洞府

骆蕊悄无声息地离去,屋内重归寂静。

只余下空气中尚未完全散去的淡淡暖香。

叶凡胸膛处被撕裂的衣襟,无声诉说着方才那场惊心动魄的交锋。

叶凡缓缓坐下,并未立刻调息,而是陷入了沉思。

指尖无意识地在膝上轻叩,脑海中回荡着骆蕊那震惊至极的话语。

“‘朝天一棍’……阴阳合欢宗镇宗五大神术之首……”

“我‘极乐宫’原就是上古‘阴阳合欢宗’所传支脉……”

“教中故老相传,本宗圣典皆毁……五大镇派绝技失传……”

……

叶凡脑海中,“阴阳窟”中的一幕一幕又在他眼前浮现:

那座恢弘而残破的神殿;

那位身形虚幻如烟、气息却依旧浩瀚如海的中年男子——阳无极;

他转修鬼道之前的无奈与嘱托;

以及那数道化作流光,没入自己识海的玄奥传承……

当时情况紧急,阳无极魂魄将散。

他无奈转修鬼道,以求一线生机。

唯恐宗门绝技失传,便将“阴阳合欢宗”的核心秘法尽数相传给了自己。

到达“北冥寒潭”后更是与叶凡定下百年之约,希望叶凡能将宗门道统延续下去。

阳无极终究还是撇不下“阴阳合欢宗”啊!

叶凡当时只觉这些法诀玄奥无比,远胜自己所学,却并未深思其具体来历和品阶。

之后修行中,虽觉其神妙,尤其在双修之道上效果卓着,但也只以为是某种高等秘术。

直至今日,被这“极乐宫”“欢乐使”点破,他才豁然开朗!

自己以为的普通技艺,却是别人求之不得的神技!

“原来……阳宗主传予我的,竟是其宗派的镇派神技!”

叶凡喃喃自语,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有恍然,有震撼,更有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

阳无极当时轻描淡写,只怕是不愿给他太大压力。

但其苦心,此刻叶凡方能深切体会。

这是将一个上古宗门的复兴希望,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五大神术……‘朝天一棍’已有如此威力,其余四种,又该是何等光景?”

叶凡心潮澎湃,神识沉入识海,仔细揣摩起那几道传承法诀。

“哟!还有一门‘拈花指’!……”

之前的许多晦涩难明之处,此刻在“朝天一棍”实战的映照下,叶凡也理解清晰了许多。

他暗下决心,尽快好好研习一下这“五大神技”。

这不仅是为了提升实力,更是为了不负阳无极的重托!

同时,他清晰地感觉到,自身筑基后期的修为已然臻至圆满境界。

灵力充盈,神识凝练。

丹田气海中的液态灵力如同汞浆,奔流不息,已达饱和之态。

一层无形的壁垒隐约可见,金丹突破的契机就在眼前!

凝结金丹,踏入金丹大道,已是水到渠成之事!

成就金丹,才算真正在修仙路上登堂入室,拥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

届时,再去那神秘的“合欢宗”赴林婉儿之约,底气也能更足几分。

凝结金丹,即便一切顺利,一般也需数月时间。

叶凡打算凝结金丹后再去赴合欢宗之约。

事不宜迟,更需绝对安静与安全的环境。

客栈人多眼杂,绝非闭关突破之所。

……

心意既定,叶凡不再犹豫。

他深知凝结金丹非同小可,乃是修仙路上至关重要的一道关卡!

容不得半点打扰和闪失。这客栈房间虽有简易禁制,但绝非闭关突破的理想之地。

不仅灵气浓度有限,且人来人往,极易被窥探或干扰。

叶凡沉吟片刻,神识微动。

他感应着与骆蕊之间一缕极其隐晦的神魂联系。

——这是“万灵降服术”掌控下的奴仆与主人之间特有的通道。

叶凡并未直接传音。

而是通过这道联系,传递过去一道清晰而平静的意念:

“明天一早来见我。”

……

第二天一早,骆蕊敲响了叶凡的房门。

她此刻已换上了一身相对保守的黑色裙装,但依旧难掩其丰腴诱人的身段。

她看向叶凡的眼神却比之前更加恭敬,甚至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狂热与敬畏。

进屋后,骆蕊盈盈拜倒,声音压得极低,却清晰无比:

“公子,您召见奴婢?”

叶凡对她的效率颇为满意,微微颔首,直接道:

“我需要一处安静、安全,且灵气充沛的洞府闭关一段时日。

时间不定,短则十数天,长则数月。

你对这‘炙阳仙城’熟悉,可能办到?”

骆蕊闻言,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立刻恭敬答道:

“回公子,您要闭关冲击瓶颈,确实需一处上佳洞府。

‘炙阳仙城’内最好的洞府皆由城主府下属的‘仙居苑’掌控租赁。

位于内城灵脉节点之上,禁制强大,安全无虞,但价格也极为高昂。”

她略微停顿,观察了一下叶凡的神色。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