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无双之诸天万界 > 第424章 夺城战(八)落幕,战摇光

那是一种来自于对元神的压制,充满了针对性的毁灭能量。

一瞬间,周林明悟,这应该是类似于精神刺一样的元神秘术,但却比惊神刺更高明。

“那是什么秘术?竟然让大神面露凝重?”

外界议论纷纷,对此很不解,因为他们感受不到源自于小钟上的元神压制。

“有没有大佬出来讲解一下?”

“恐怕不简单,很可能是仙界遗留下来的至强秘法!”

.....

“铛!”

神钟鸣响,致使整个空间小世界抖动了起来,紧接着三条明晃晃的白色大龙从中冲了出来,并极速放大,朝周林吞噬而来。

这一刻远在百里之外观战的诸位天骄都不禁面色一变,感受到了极致强烈的元神威压。

周林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故此倒也没有太过惊慌,那三条龙并非真的大龙,只是元神压制扩大了元神对外界的感知。

简单的说就是先震慑你的元神,让对方的神感出现畏惧的错觉,然后再斩杀其元神!

此术对别人或许有奇效,但周林体内有魂河定神,所以震慑这一块基本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

不过此术确实可怕,专斩元神,并且是顶级元神秘术,谁对上也要吃亏。

“惊神刺!”

周林毫不犹豫动用此术,剑斩大龙!

然而白色小钟继续震荡出大道神音,即使白龙被斩依旧会重新复原。

“元神秘术...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禁术洛神钟?”

有顶级大佬在网上发言,引发了关注。

当即有人询问起来:“前辈落神钟是什么宝贝?”

“落神钟不是宝物,而是一种元神秘术,在上古仙界被严格管制,属于禁术!”

“禁术?!”

不少人惊疑,表示很不解。

“禁术一般是由于威力太大,一旦炼成将很可能会超出仙庭管制,所以严禁修炼。还有一种是修炼会导致滋生心魔,元神分裂等问题的也会被列为禁术,这落神钟占了两种,一是因为他的威力确实超乎想象,可斩因果元神,再者...”

“再者什么?前辈不要吊我们的胃口啊!”

“难道有什么副作用?”有人怀疑。

.....

过了一会,那位科普大佬再次发文道:“第一次用天地通打字不太熟悉,此术修炼至小成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千万不能朝大成方向去修炼,因为但凡修炼过此术的人...最后都因为元神出现缺陷而疯了。”

“原来如此,前辈能否看出来这楚长歌修炼到何种境界了?”

“看不出,不过依老夫结合典籍记载所见,他也只是初入门槛罢了。”

“什么!刚入门便有如此威能,若是小成还不天下无敌了!”

“我出三块灵石!这秘术我要了!”

“兄弟不怕练傻了?”

“前辈不是说了嘛,炼至小成没事!”

“友情提示,修炼此术的前提条件是变异元神,并且难度很大,这还是相对于变异元神者所说的。”

“呃...那没戏了!”

.....

虚空中一条条白龙被斩杀,但白龙被斩杀后却变得更强了,此刻周林心情沉重,不过后退是不可能的,必须奋力一搏。

周林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楚长歌同样吃力,因为他修炼此术也是刚入门不久,强行施展对元神的损耗太大,在强撑!

“破!”

周林神色一凝,惊神刺全力发动,剿灭白龙的同时直接朝楚长歌面前的白色小钟刺去...

“轰!”

两人的元神空间同时传来一声炸响...

周林心神恍惚,只觉得头疼欲裂,整个元神空间更是一阵剧烈晃动,险些让他从虚空中跌落。

而楚长歌更不济,眉心开裂,直接晕死了过去,直直从空中坠落而下,狠狠砸在了大地之上。

如此落幕让众人惊悚,这样的对决实在可怕,换成在坐的任何一位恐怕都要身死道消,化成空壳。

“没事吧!”

魏青眉第一个冲上前去扶住了周林,生怕他出现意外。

“无妨!我打坐调息一会便好。”

周林说着便闭目打坐起来。

魏青眉松了一口气,但依旧守在周林身边,寸步不离。

“大神同为变异元神者,这楚长歌败得不冤。”

“一个楚长歌就如此了得,那三冠王全力出手该是何等风姿!”

“期待大神与摇光神子终极大对决!”

“我赌大神无敌,三冠王注定要败!”

“哎呦喂,话不要说的太满,我倒是觉得摇光神子已经连冠三世...注定也会光耀此世!”

“诸位忘了风华绝代六冠王了吗?她必然也会出世!”

....

不久后,周林长身而起,神采奕奕,元神彻底恢复如初。

此番对决倒给他提了个醒,不能小看任何一位天骄,真若把压箱底的手段拿出来,后果很难想象。

不过楚长歌刚刚所施展的元神秘术倒是让他想起了一些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