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综武:开局董天宝,成为一代狠王 > 第762章 超脱至宝——狠绝刃!《狠绝七斩》。

对于超脱境,渡过第七劫的时候,就会觉醒第二件超脱至宝。

这件超脱至宝,也是为其本源天道而生的法宝。

与此同时。

董天宝身体中的狠王天帝刀,忽地自主飞出。

直冲天宝宇宙那一抹虚空。

不知过了多久,虚空之中“狠王天帝刀”再度飞出。

一柄通体漆黑、刃口泛着血色纹路的短刀,刀身刻满"狠道真言"。

董天宝一手握住,刀中信息冲脑而来。

其常态:长三尺三寸,轻若无物。

觉醒态:可延伸至无限,穿越十大维度,刃光所过之处,连"概念"都能斩断。

一刀挥出,可直接斩断敌人的"存在根基"(如王林的源之道分身、李杨的穿之道轨迹)。

被斩者无法复生,连永生之门都无法召回。

持刀者越狠辣,威力越强。

董天宝此时才明白,这狠王天帝刀就是个半成品,简单来说,就是【刀胚】。

只有经过狠之道的洗礼,才会真正觉醒。

现在这把超脱至宝的名字——叫做【狠绝刃】。

并且,此刀自配刀法《狠绝七斩》。

每一斩都需以"狠心"催动,斩情绝性,威力惊天!

其刀法总纲,更是连鸿蒙尊王都不放在眼中。

“七斩尽出日,鸿蒙换新天!”

第一斩·断情。

刀意:斩断自身最珍视的情感羁绊(亲情/爱情/友情)

效果:刀光化作血色长河,范围内所有生灵同步承受"情感剥离"。

第二斩·绝恩。

刀意:否定一切恩义因果

效果:敌人的报恩、诅咒、因果术法全部失效。

第三斩·葬道。

刀意:以自身天道根基为燃料。

效果:刀光所过之处,敌人领悟的天道法则如蜡烛般融化 。

第四斩·噬亲。

刀意:献祭至亲换取力量 。

效果:每杀一名血亲,刀锋威力翻倍。

第五斩·绝天。

刀意:否定天地意志

效果:暂时屏蔽鸿蒙法则,形成"无道领域" 。

第六斩·无赦。

刀意:对存在本身宣战

效果:刀光轨迹上的所有时空维度同时湮灭

第七斩·归狠(需宿主自我完善)。

刀意:斩向未来的自己。

推演效果:若能练成,可提前斩杀所有潜在威胁。

推演代价:现世身即刻消亡(系统警告:此斩一出,本书完结)。

一目了然!

这等刀法已然属于【概念级】刀法。

与董天宝《九劫葬骨拳刀》不是一个维度。

《九劫葬骨拳刀》是以骸骨之道,绝对矢量造就的力量之法。

《狠绝七斩》则已经跳脱到了概念级的层次。

两者相辅相成,董天宝的外功可以说在此刻达到了大成。

于此同时,董天宝的身体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本来琉璃的身体,忽地长出了血肉。

只是那血肉并非真正的血肉,而是像血液一样的血髓。

【叮】

【恭喜宿主功法大成,突破《人绝骨相》】

这一刻,董天宝的骸天帝功法终于大成,骸天帝的一切尽归其所有,并且完善炼化。

“系统,打开面板。”

【姓名:董天宝】

【年龄:】

【修为:超脱永恒境(七劫)】

【圣体:先天混沌魔体,不朽骨胚】

【第一天赋:超强领悟】

【第二天赋:万法熔炉】

【身份:董家始祖,二级宇宙掌控者,狠天帝】

【心法:元初劫骨三绝圣书(人绝骨相)】

【本命帝术:骨爆天星,寰宇骨脉,太初骨啸;万骨归宗,神魔骨契,九渊骨狱,终焉骨诏,永劫骨墟,无相劫骨】

【本命神通:九劫葬骨三绝拳刀,永劫冻天指,狠绝七斩】

【终极法则:绝对矢量(终极力量),骸之道,绝对观测(终极意识),狠之道】

【护体:劫渊不灭骨(血玉)(圆满)(无限)】

【炼术:万劫炼骨术】

【秘宝:天宝金榜(不朽至宝),狠绝刃(超脱至宝),万劫神骨甲(超脱至宝),轮回霸神刀(混沌至宝),开天三合鼎(混沌至宝),九命轮转戒(混沌至宝)】

董天宝的真身在自我宇宙中显华,万里骸骨真身彻底血玉质化,骨骼表面浮现劫渊道纹,每一寸骨体都蕴含“万劫不磨”特性,硬抗超脱境攻击而不损。

除非是概念级攻击,否则,董天宝的身子无人可以破坏。

其后背生成三对骨翼,名为【永劫之翼】,展开时可遮蔽星域,翼骨末端连接着自我宇宙【永暗之渊】的入口,可随时调用永暗之力。

现在的永暗之力已经彻底和天宝金榜融合。

永暗之力——可以称之为......行星吞噬力。

现在的董天宝,一张口,就能吞下一颗行星,并且幻化入自我宇宙。

胸口【万魔祭坛】升级为【终焉骨炉】,可熔炼万法,将敌人的神通、法则、甚至天道感悟炼化为劫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