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总裁豪门 > 召唤最弱?开局恶魔契约天赋拉满 > 第320章 完美通关骸骨荒原!

三个特殊任务,就是整个佣兵团最终成立的目的。

想要通关骸骨荒原,就必须搞清楚一件事,职业者们为什么是佣兵身份。

换句话说,李成功当初的做法,从本质上就是错的。

之后的职业者更是没有跳出李成功的路子,就像宗志行一样,一直尝试着完成任务,获取任务积分,按照深渊给的佣兵身份去做。

到最后,宗志行这样的职业者自己就会发现,这样根本行不通。

所以,到至今为止,骸骨荒原成为遗留深渊。

从一开始就错了。

郑宇猜测,老皇帝布莱克四世、佣兵团团长雷萨、骸骨巨人……在骸骨荒原深渊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并没有这么强。

只是因为骸骨深渊遗留的时间过长,导致深渊难度逐渐增加。

“嗡——”

随着绿色机器的运转。

整座地下城市瞬间被点亮。

一些从未被柴方开启过的机器,也同时启动起来。

地面的震颤停止。

这意味着骸骨巨人停止了前进。

“这才是真正控制骸骨巨人的钥匙。”

郑宇语气激动的说道。

之前无论是杀死老皇帝,还是发兵进入禁区的计划成功时,都没能让郑宇如此激动。

骸骨巨人不仅仅代表着自己的实力,更有可能意味着九州也可以效仿荒原,去制作自己的骸骨巨人。

神战,有可能不再是绝境。

【系统提示!】

【职业者“郑宇(召唤师)”已完成特殊任务——归还骸骨巨人操控钥匙。】

【恭喜!】

【你的队伍已经完成三个特殊任务,获得骸骨荒原深渊通关资格。】

【正在进入结算阶段……】

【第一个特殊任务完成者——郑宇(召唤师)。】

【郑宇(召唤师)获得额外奖励——紫孽心脏,所有队员获得普通奖励礼盒。】

【第二个特殊任务完成者——柴方(法师)。】

【柴方(法师)获得额外奖励——技能·骸骨切割术,所有队员获得普通奖励礼盒。】

【第三个特殊任务完成者——郑宇(召唤师)。】

【郑宇(召唤师)获得额外奖励——骸骨巨人操控权,所有队员获得普通奖励礼盒。】

……

【已通关骸骨荒原深渊,获得通关奖励礼包(6星难度)!】

【已打破骸骨荒原深渊历史记录,获得历史记录奖励礼包(6星难度)!】

【成为首次通关骸骨深渊者,获得首通奖励礼包(6星难度)!】

……

【恭喜!你已达成骸骨荒原深渊完美通关的所有条件。】

【获得成就徽章“革命者”!】

【获得完美通关奖励礼包一份!】

……

【深渊已结束,可随时退出深渊,也可以在五天之后退出深渊。】

……

在骸骨巨人彻底消停下来之后,郑宇眼前便不断地弹出各种信息。

时隔半年,终于看到了通关信息。

对郑宇来说,也是个激动人心的消息了。

并且后两个特殊任务,不仅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就给了和之前第一个任务一样的等级提升的奖励。

更是又给了郑宇和柴方额外的任务奖励。

郑宇的是当初老皇帝使用的紫孽心脏,以及骸骨巨人的操控权,也就是眼前的这台绿色机器。

柴方的则是一个技能。

骸骨切割术。

柴方也毫不隐瞒的将骸骨切割术的技能信息展示在了队内聊天群中。

【骸骨切割术】:学会该技能,可以操控骸骨切割刀,并获得骸骨切割刀的使用权。

技能描述很简单。

甚至有些敷衍。

但当柴方将那个百米长的巨型切割刀,直接收进物品栏中时,连郑宇都忍不住咋舌。

这东西……可不得了啊。

那可是曾经巅峰荒原人族,用来切割神身体的武器!

张战:“羡慕。”

诸葛无忌:“羡慕死了。”

宗志行:“……”

郑宇:“羡慕 1。”

郑宇羡慕的不是骸骨切割术的技能,羡慕的是这把刀,拥有了这把切割刀的柴方,未来的职业者道路将会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宗志行有些委屈的看着柴方。

本来他还觉得自己在郑宇这里算是挺有地位的了,但没想到到头来柴方才是那个最大赢家。

不过,都无所谓了。

因为……最起码他有了完美通关!

要知道这可是5阶段的深渊。

再加上通关奖励,记录奖励,首通奖励,特殊任务奖励……一个深渊直接赚麻!

“有个问题……”

此时,张战突然皱着眉头说道。

“三个特殊任务奖励,给了三张升级券……但我49级了啊?”

诸葛无忌这才反应过来:“对哈,这升级券使用范围是40——49级,我48级……”

诸葛无忌一级一级的算着:“48级用一张,升到49级。”

“49级用一张,升到50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