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我师兄实在太稳健了 > 第五百七十四章 天魔…瘸了。

它,天魔一族深入洪荒者,梅雯画……

被俘了。

身为母亲最喜爱的孩子,用洪荒的角度来理解,相当于天魔族群中的公主,圣者大人最满意的随从!

竟在准备侵入洪荒炼气士道心的过程中,被人徒手抓住了!

梅雯画承认,自己当时确实冲动了,因为发现了一个绝妙的寄宿躯体,觉得已然胜券在握,没有仔细感应,就趁着对方道心波动,径直冲上去了……

但梅雯画当真没料到,竟有生灵,能将它本体随意捉住,从虚无之影中拉出!

这超出了梅雯画对自身、对洪荒生灵的理解。

突然……

“这次,多谢你出手了。”

谁?

谁在自己身旁交流,被自己探听到了这般对话?

有女练气士的嗓音道:

“这就是域外天魔吗?变成人形之后也挺好看嘛。”

又有男子回应:

“据我对天魔的了解,这应该是天魔的变种,而且本身品阶不低,这般外相不过是被人塑造而成……

可否请你出手,试试能不能引动她被封印的七情?

我想做点深入化的钻研。”

“哎呀,不用跟我们这么客气啦星君大人!

虽然您把我们扔在这里就不管了,但我们也不能怪你什么呢。

毕竟可是多亏了您,我们才能在外面随意溜达呢。”

“天庭事务繁忙,天庭事务繁忙,勿怪、勿怪……”

‘这是擒住自己的那个洪荒生灵吗?’

梅雯画泛起这般念头,感知力已恢复了少许,开始全力感知周遭情形。

有令自身反感的天道之力在周围流动;

它似乎被封禁了起来,按照母亲设下的禁制,它的身体会自行幻化成洪荒生灵追求的先天道躯状态。

当然,梅雯画的本体并不长这样;

它最舒服的,还是一团灰蒙蒙的雾气形态,能够将身子在混沌海中随意伸展,像是张开一张网,任由那些道则的碎片刮过身体的每一缕雾气,从而产生一种无法想象的愉悦。

这可不行呢。

这种如同自我堕落般的低俗追求,不该出现在自己身上。

它是被圣者选中的仆从,原本没有名号这种多余的东西,不存在任何洪荒生灵的七情六欲。

它只会遵循命令,只会遵从母亲的意志,被母亲封印后追随在圣者身旁。

但为了方便进入洪荒,圣者赐下了名号。

梅雯画,一个很美的名。

无数次愣神过后,梅雯画与三个同伴,被它们的圣者召唤了出来,得到了自己的任务。

果然,是跟洪荒生灵有关。

这次,圣者让它们潜入洪荒天地,附身于一些姿色出众的女炼气士身上,尝试接近天庭的太白金星,成为太白金星的身边人,然后等待后面的命令。

梅雯画的进展,比同伴顺利很多,附身于一名女炼气士的道心后,直接抵达了洪荒五部洲之地。

为了躲避天道搜查,梅雯画开始不断变幻寄身之所。

绝大多数的天魔,都以钻入炼气士高手的道心为荣,梅雯画却不挑剔这些;

但凡有些灵性的生灵,它都可选择寄身其上。

洪荒中也有它们天魔一族的眼线,虽然之前被那该死的神兽谛听打掉了一些,但依然存留残部在运转。

梅雯画得到消息,在今日,这些凡人汇聚之地,很可能会有天庭的仙神现身。

果然,早几日就来此地潜伏的它,感应到了一批天庭仙子的气息。

一切似乎无比顺利,天道似乎也并未察觉自己的踪迹。

呵呵,洪荒天道不过如此。

正当梅雯画试图寻找合适的仙子道心寄身躲藏,却苦于那些仙子周围,天道之力太过浓郁,自己无从下手……

突然间,梅雯画感应到了侧旁,似乎有天仙境炼气士的道心出现了较大波动。

根据它们一族的秉性,遇到这种情形,自是不能放过。

钻入洪荒练气士的道心,一点点蚕食他们的意志,最后将他们的元神当做美味的食物……

没有什么,比这更让天魔钟爱了。

哦,除了在混沌海中展开本体,接受道则碎片刮蹭这般令魔堕落的行为。

没有天道之力加持的阵法,对梅雯画毫无威胁,很快,它就寻到了那个目标。

看到道心波动者的那一刻,就算是无心的天魔,梅雯画也被狠狠震颤了一瞬。

这,就是洪荒生灵的造化吗?!

梅雯画也算是‘洪荒通’,接受了母亲天魔尊者分享的、与洪荒有关的无数讯息。

洪荒的一般道理它都懂,但为什么就这么……

决定了,就是她了!

自己执行最终计划,去勾引太白金星时要用的道躯,就是她了!

没有人能拒绝她的主动!

当时,梅雯画无比兴奋。

梅雯画不知为何,本该没有任何生灵情感的它,当时莫名兴奋了起来,以至于奋不顾身,迫不及待想要钻入这个女炼气士的道心中。

——阴影渡魔,这是天魔附身较为常用的手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