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禁忌人皇 > 第1298章 不来赎人就找上门去,邀请彩依同行!

剩下的十五尊各族天骄,有人的心态差点儿就崩了。

天蚕族三小姐彩依被方寒拒婚,这事儿已经传遍整个元古星域。

事关元古皇族、雨皇、以及天蚕族三大超级势力。

这三方,一方是执掌元古星域权柄的元古皇族新生代天骄方寒。

一方是新生代新晋皇者雨皇的两个闺女。

最后一方是元古星域最古老的族群之一,天蚕族的三小姐。

这么大的事情,但凡是有点儿实力或者人脉的修士,都已经听说过。

一直不希望自己的婚姻被联姻束缚的彩依小姐,都因为这件事,不得不接受上面的安排。

公开议亲,也就相当于给了所有人一个机会。

否则以他们之中某些人的身份,是根本就没有资格跟彩依小姐议亲的。

毕竟在很久以前,当彩依展露她那超凡级天赋的时候起,就有人说,她的未来夫婿只会是元古皇族中绝对的精英传人。

甚至是有望跟此世元古皇族中的新皇结亲。

元古皇族内部,已经有超过万年没有出过新皇。

上一位新皇成道的时间,比雨皇都要略早。

按照元古皇族的血脉之力,还有他们手中掌握的庞大资源。

据传最近三千年内,必然会培养出一到两位新皇。

而这位彩依小姐,相传从前是作为新皇正妻培养的!

如果这位新皇能快速崛起,甚至成为元古皇族的掌权者。

她以后在元古星域的地位,绝对的贵不可言。

然而就因为方寒的这次退婚,让彩依小姐的人生,有了那么一个小小的污点。

也正因如此,元古皇族高层才开放了彩依的公开议亲权限。

否则莫说其他大族弟子,就算是那位紫发青年。

哪怕身上流着一部分元古皇族的血脉,也没有资格与她议亲。

他们这些人是收到风声,说彩依小姐被困在了大荒宫。

这才闻风而动,赶来相救。

当然了,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为了看笑话。

看这个叫方寒的土包子的笑话!

到底是长时间流落在外的皇族后裔,竟然连彩依的亲事都会拒绝。

无论是从彩依小姐的容颜身段,还是那超凡天赋,亦或者她背后站着的天蚕族来看。

这世间能拒绝她的人,都是绝对的傻子!

他们这群人兴冲冲的来,个个都抱着抱得美人归的幻想。

现在方寒一句话,直接将他们的美梦破灭。

什么叫家法伺候,一个男人对女人说这种话代表着什么意思。

傻子都能听出来啊!

只有一家人,才能说这样的话。

尤其是,以彩依小姐的性子,寻常人但凡言语间有一丝亵渎之意,她的雷霆手段会告诉你,为什么她能靠着自己的坚持,在超过三千岁之后皇族高层都未曾给她议亲。

就连上次她跟方寒议亲,都是因为皇族高层看在方寒流落在外,靠自己就拿下了混乱多年的东十三星域。

才有了这般照拂!

当然这都是他们这些人的揣测,至于真正的情况,只有元古皇族高层,还有天蚕族的掌权者才清楚。

当彩依小姐被赐婚的事传开之时,多少怀揣抱得美人归的年轻俊杰们,心碎了一地。

直到方寒这个傻子拒婚的消息传回西方星域,随后元古皇族高层又下达了一道旨意。

那就是只要年纪与天赋能与彩依小姐匹配,无论出身哪一族,都有跟她议亲的资格!

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多少人兴奋得彻夜难眠?

可现在他们兴冲冲的赶来,被人如同家畜一般囚禁在笼子里。

甚至有不少人,因此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现在你告诉我,原本已然拒婚,绝对不可能跟她在一起的方寒,早就跟她是一家人了?

“彩依小姐,你要是被他胁迫,你就冲我们眨眨眼!”有青年大吼,“他要是敢对你无礼,我就算是倾尽我们一族之力,也要为彩依小姐讨回公道!”

“彩依,你说实话!”有皇族子弟冷哼,“我可以请我们皇主为你做主!”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想要知道事情真相。

他们被方寒囚禁在阵法中,本就已经足够丢人。

若是他们心心念念的绝世神女,竟然早就委身方寒。

他们这辈子还如何抬起头做人?

“彩依是自主恳请方寒殿下收留,这才会栖身大荒宫。”彩依看向这群人,目光很是平静。

“所以你们,还是速速退去吧。”

后面这句话,她刚说完就看向了方寒。

“我说了,这是男人的决定,你莫要插手。”后者直接摇头。

彩依蹙眉,今日死掉的那些人,可谓是死有余辜。

他们在大荒宫行凶,方寒杀几个人,即便是元古皇族高层也很难降罪于他。

但是剩下的这些人,大多数来头都不小。

尤其是其中有两三人,即便是她也不敢轻易得罪。

所以她没有驳斥方寒刚刚占便宜的话头,是为了让他将这些人给放回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