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名学密神:因为遇见你 > 第286章 名学S6|音乐学院第九条校规1

第二天一早起床,众人换上音乐学院的校服。

沈南希喝着咖啡提神醒脑:“不得不说,过了这么多季,音乐学院的校服质量都变好了”

齐思钧也在怀念过去:“第一季的时候是真的没钱,最开始密逃穿的都是自己的衣服,不过那时候真的挺自在的”

沈南希:“成名的代价”

曹恩齐哼着小曲从房间内出来:“你们都收拾好了吗,咖啡还有吗,给我也来一杯”

沈南希:“后面壶里有,自取”

何运晨转了一个圈圈:“噢,我亲爱的朋友们,早上好”

文韬:“你今天要一直这样吗,说一句话转一圈”

何运晨:“我现在已经有点晕了”

蒲熠星已经开始提前适应台湾腔:“又是唐九洲最慢,我们不要等他了啦”

石凯:“走吧,走吧,赶紧走,九洲,我们下季见”

唐九洲撒娇:“不行,等等我~我马上就好了”

齐思钧:“他在里面干嘛呢”

石凯一脸嫌弃:“他上厕所”

唐九洲终于出来了:“友友们,咱们可以出发了”

依旧是熟悉的大巴车,两个单人位已经被蒲熠星和曹恩齐抢了,何运晨坐在了第二排的双人座位上。

沈南希本来跟着文韬后面上车准备坐在最后一排,突然想起了人设:“不行,我不能挨着文韬坐,我俩是情敌”

何运晨吃到大瓜:“你们俩是情敌?!”

曹恩齐疑惑震惊:“你们俩怎么能是情敌呢”

蒲熠星拱火:“北纬是真的”

文韬:“我们俩那是纯洁的友谊”

何运晨:“真的假的?”

后上车的齐思钧只听到话尾:“什么真的假的?”

何运晨:“南希说文韬跟她是情敌关系,是不是真的?”

齐思钧看向沈南希,看到她比了一下长笛的手势,懂了:“嗯?你说的是周长笛?嗐,那确实有可能是真的”

沈南希:“哈哈哈哈哈”

文韬:“唉,那是你们不懂”

曹恩齐:“感觉今天的剧情应该会很精彩”

沈南希好奇:“上次你们都录了什么主题啊,我就看你们在群里说什么有魔法”

齐思钧:“一次拜门派的,一次名厨大赛,名厨大赛那期多亏黄子帮我们加快进程,喊什么来什么,太恐怖了”

文韬:“关键是有不止一两种颜色,得有七八种吧,那么小的概率都能中”

唐九洲:“那黄子弘凡表现的怎么样啊”

石凯:“表现比你好”

唐九洲假装生气:“是吗,以后有我没他!”

沈南希:“也是剧本杀吗”

齐思钧:“寻宝有剧本杀,我往黄子身上泼脏水,结果他真是凶手”

唐九洲:“他是凶手?他刚来就拿凶手”

石凯:“我来了六季,一次凶手都没拿过”

唐九洲:“我也是”

曹恩齐:“那这次就有可能是你了”

沈南希:“你还别说,在隔壁节目里,好像黄子是凶手的次数也挺高啊”

齐思钧:“天选凶手,太吓人了”

回归到本期主题,众人脑洞大开。

文韬:“你们还有人记得之前的剧情吗”

沈南希控诉:“别的我不记得了,但是我就记得文韬最后0票逃脱了,当时我是第一次玩剧本杀,结果投凶还投错了,我都没有脸回去面见同事们”

石凯:“他都是你情敌了,你还不投他”

沈南希:“对哦,唉,都怪我太正义了,没有考虑太多的私人恩怨”

齐思钧:“你正义你把我投进去了”

何运晨:“哈哈哈哈哈哈”

石凯:“我有个问题,为什么他是第一季的凶手还能坐在这儿?”

文韬:“这个是发生在那之前,第一季的故事是在这一案的7天之后,诶,那就是说明第一季没出现过的人就是凶手对不对”

齐思钧:“有道理”

石凯:“会不会是你连环杀人,你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没被发现,造成了第二个人的死因”

何运晨:“为你的推理鼓掌”

文韬:“这不合逻辑,第一季没出现的就你们仨了”

沈南希:“那要是这样说的话,你的那个什么姐姐是不是还没死,不会要出现吧”

齐思钧:“哦对,可姐姐,有没有这个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另一个人会来”

唐九洲:“我也知道”

何运晨:“是谁啊”

文韬:“她前男友”

沈南希:“请注意措辞,现在还没分手呢,你该不会天天盼着我俩分手吧”

石凯:“火树今天有角色吗”

曹恩齐:“他不会是那个学姐吧”

齐思钧:“那我立刻从车上跳下去,哈哈哈哈”

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大巴车内的车灯突然开始闪烁。

齐思钧:“灵异的氛围开始增加,哇~”

沈南希:“我们录的是《名侦探学院》没错吧”

曹恩齐:“从车上就已经开始代入了吗,进入到深山老林里面的音乐学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