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综武:能看穿女侠恶念的我无敌了 > 第373章 血色虚影

无形的细线霎时间延展开来。

上方裹挟的汹涌内力从陈钰耳畔呼啸而过。

笼子里的任我行眼神凶狠,大声道:“小子,不想死的话就找机会将我放出来!”

陈钰见他这般凄惨模样,便知这位任老教主在这梅庄没少吃苦。

他收回视线,眼下还是弄清楚葵花老祖的来历比较重要。

东方不败、独孤霸天、翼阳城的洛贾父子、上次击杀的胖太监...

书里面会葵花宝典的可没有这么多人。

再联想到洛贾父子受人点拨,以人血强练阳录。

这一切的背后都藏着那个名为葵花老祖的身影。

施展凌波微步,避开几道疾射而来的无形细线,陈钰翻身上了石壁。

与那红衣男子保持了一定距离。

对方“咦”了一声:“逍遥子的门徒?”

陈钰微微眯眼,来南境这么久,这是第一个一眼看出自己这轻功来源的人。

“嘻,管你是谁的人,找到这里来,便是你越界了!死!”

对方冷笑一声,双手张开。

红色的衣袍被风吹拂的猎猎作响。

数不清的细线从他的袖口、裤脚涌出,朝陈钰呼啸而来。

陈钰灵活运用凌波微步,以及玉女心经中的,古墓派灵活身法。

在石壁左右上下疾驰。

每踏出一步,身后的石壁便被那红衣男子用细线砸的粉碎。

连串的爆裂声传来,无数碎石滚滚落下。

将下方牢笼中的囚犯们砸的哭爹喊娘。

“你小子轻功着实不错,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陈钰一个瞬身站到了任我行的笼子上方,任我行见他并未如自己预想般的被瞬杀,眼中多了丝赏识。

大声道:“你放我出来,老夫与你共战祂。”

陈钰并未多话,右手长剑出鞘,玄铁剑身将那铁笼生生斩开一条缺口。

再度避开那红衣太监射来的细线,他施展辟邪剑法,以鬼魅般的速度斩断了束缚任我行四肢的铁链。

“嗯?”

下方的红衣男子目光微动,微笑道:“是自己人?”

用手指戳了戳下巴,又摇头道:“不,不是,你身上并没有与我等相似的气息,多半是练了那无上神功的残篇。”

辟邪剑法。

此剑法来林远图根据蔡子峰岳肃两人口述的阳录内容悟出得来,算是残篇中的残篇。

陈钰心中思量。

莫非只要练了葵花宝典便会在身上留下什么印记?

趁着对方与陈钰交谈,攻势暂歇的功夫,任我行终于脱困而出。

他哈哈大笑,从笼子里一跃而下:“老夫出来了!哈哈哈哈!”

不远处另外几个笼子当即传来怒骂声与哭嚎声:“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你放出的是什么人?”

“他若是出来,武林至少得死一半人!”

“你闯下大祸了!”

陈钰处之泰然,像是没听见一般。

伸出手,将脸上最后遮掩的些许粉末擦拭掉。

任我行见他这般冷静,心中更是赏识,嘴角勾起道:“小兄弟,你救了任某人,这恩情老夫记下了。”

接着转向那红衣太监,眼神凶狠道:“但当务之急还是杀了这不男不女,不人不鬼的阴阳人,你轻功好,替我掠阵!”

说罢长啸一声,双腿运劲,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虽说被关在笼子里多年,可任我行一身功夫却并未退步。

其大步流星,威风凛凛,足以看得出这位任老教主当年势不可挡的风姿。

“嘿嘿,整整三年的折磨,血海深仇,老夫怎能不报!先杀了你,再杀东方不败!老夫要将尔等尽数杀光屠尽!”

任我行笑声如雷,两记势大力沉的掌法径直打向那红袍太监的胸口。

只是双掌尚未打中,对方的身体便化为一道血色虚影,转瞬之间便拉开了距离。

一抬手,无形细线冲天而起,以极为诡异的角度向周围延展开来。

接着向任我行的百会穴、膻中穴、会阴穴发动进攻。

任我行大喝一声,双掌横劈,将膻中、会阴两处的丝线打开。

可百会穴却顾不上了。

就在这时,陈钰飞速出手,施展辟邪剑法,整个身体也化为一道急速的虚影。

将任我行头顶的细线生生斩断。

“多谢!”

任我行倒也不矫情,再度双脚点地,以极快的速度向那红衣太监奔去。

右手成爪,要抓对方的膻中,意图施展其独门绝技,吸星**。

可任我行的一举一动仿佛早就被那人看穿。

那红袍男子笑吟吟的瞥了他一眼,身形再次化为血色虚影,漫天丝线转瞬间将任我行缠住。

自己则直奔陈钰而来。

“比起这老东西,我对你更感兴趣~”

尖细的嗓音由远及近。

见陈钰再度施展辟邪剑法,他眼神揶揄,笑道:“小郎君,这种武功可奈何不了我,我观你根骨不错,有没有兴趣做我的师弟,若是师父他老人家爱怜,你也有学习无上神功的机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