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高武:左手雷电,右手空间! > 第237章 沈悦VS沈向洋

余毅闻罢此言,顿时心领神会,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哼,等自己变得强大了,头一件事就是要找上官那家伙算账!

竟敢对自己下手,这仇可不能不报。

上官嫣然将储物戒指递给余毅:“给,50枚四阶妖核。”

余毅接过戒指,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掩饰的喜悦。

有了这些妖核,气血突破四阶有望啊!

等回去将气血突破四阶一重就不再进行修炼。

毕竟城主说过四阶一重境界是进入失落之殿最高的境界。

所以等进入失落之殿之后出来在进行修炼吧。

现在手里还有几枚四阶妖核呢,不过就算是四阶一重境界也是随随便便拿冠军的!

余毅有这个信心。

回到酒吧之后上官嫣然淡然一笑,“回去吧,我让司机送送你。”

余毅点了点头也就坐上车继续回家。

回到住处后,余毅拿出20枚四阶妖核,开始冲击气血境界。

随着妖核的能量源源不断地涌入体内,他的气血之力逐渐攀升,终于成功突破到四阶。

此时,他的气血和精神都达到了四阶一重。

余毅心中盘算着,等比赛结束,就回青川城一趟。

次日,单人赛第14天,半决赛的战火在今日熊熊燃起。

余毅来到比赛场地时,大一的比赛已然落幕。

5进2的赛制中,有一人轮空。

这轮空之人可以随意挑选胜者对战,也能弃权,转而和其他两名败者争夺季军。

而大一那轮空之人竟选择弃权争冠,去和输掉的两人角逐季军。

毕竟,进入决赛的是苏梦瑶和洛玉溪,这二人实力超强,一个比一个厉害,堪称大一的天之骄女。

这场大一的比赛,简直就是帝都学院的内战,精彩非凡。

“啧啧,今年帝都学院大一天骄可真多啊,除了那个叫余毅的小子,这两位少女也不容小觑啊!”

观众席上,一些学校的主任和校长不禁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没错啊,今年帝都学院莫非又要包揽单人赛三年级冠军了?”

一位戴着眼镜的老师推了推眼镜,缓缓说道。

“不太可能,大一大三或许有戏,至于大二,魔都学院的沈向洋可不是吃素的。虽说帝都学院的余毅和沈悦都实力不凡,但和沈向洋相比,还是稍逊一筹。”

另一位老师分析道。

在场的其他老师和各方势力听闻此言,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很快,轮到大二的比赛。

第一场便是沈悦对战沈向洋。

备战席中的沈悦咬了咬嘴唇,目光复杂地看了余毅一眼,深吸一口气,起身朝着擂台走去。

沈向洋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抹自信的笑容,不紧不慢地迈向擂台。

全场观众见这二人上台,顿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这一场比赛的精彩程度,在众人看来,丝毫不亚于总决赛,所有人都满怀期待。

余毅也来了兴致,目不转睛地观看起来。

擂台上,沈向洋看着沈悦,微微一笑,眼中却透着一丝轻蔑:“妹妹,又是我们对决,你又要败在我手里了。”

沈悦微微闭眼,深吸一口气,睁开双眼时,眼中满是坚定:“我会全力以赴击败你!”

沈向洋淡淡一笑,语气中满是不屑:“你永远都击败不了我的!”

就在这时,裁判登上擂台,一声令下,比赛正式拉开帷幕!

沈悦猛地握住长枪,身形如电,瞬间离开原地,只留下一具和她一模一样的影子。

紧接着,她身形不断快速闪动,擂台上竟出现了十几个沈悦,真假难辨,令人眼花缭乱。

观众席上的余毅微微一笑,这就是沈悦的天赋——无限幻影吗?

只要时间足够,似乎可以凝聚出无数具影子呢,和沈向洋的天赋倒是有些相似。

沈向洋见状,只是轻蔑一笑。

去年他们就交过手,他自然清楚沈悦的本事。

不过,在他看来,沈悦的分身和自己的相比,可差远了。

“天赋开!”

随着他一声低喝,顿时出现四位和他一模一样的分身。

心念一动,四位分身如离弦之箭,朝着沈悦创造的分身扑去,所到之处,沈悦的分身破碎,化为一团团飘散的气。

此刻,正在不断穿梭的沈悦眼神一凛,长枪猛地一用力,朝着沈向洋投掷而去。

“贯杀之枪!”

沈悦一声轻喝,手中长枪如蛟龙出海,气势惊人。

沈向洋早有防备,只是心念一动,瞬间一位分身瞬移到他身前,开启金钟罩防御。

那金钟罩光芒闪耀,宛如铜墙铁壁。

其他分身依旧在有条不紊地击杀沈悦的分身。

沈悦见一击未中,身形一闪,极速拿回战枪,准备寻找下一次机会。

面对沈向洋,不能有丝毫懈怠。

沈向洋却觉得有些无趣,这种程度的攻击,对他来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落日斩!”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