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早,梧桐宽大的叶片尚未被秋风染透,便已迫不及待地纷纷扬扬落下,在校园的柏油路上铺了一层金黄色的毯子,踩上去沙沙作响,带着一种繁华将尽的寂寥。
二十四岁的贞晓兕,就踩着这样一层落叶,走进了她叔父贞德本的办公室。她穿着一件略显宽大的米白色针织衫,整个人像是要缩进那点柔软的庇护里。
贞晓兕眉头紧锁,清澈的眼眸里蒙着一层挥之不去的迷惑,但算不上阴翳,她一直不明白人不都是将心比心吗?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吗?
二十九岁的贞德本,已是这所知名高校里小有名气的理科年轻讲师,虽然不是专攻社会心理学,但也是贞晓兕心理俱乐部中的一员。他的办公室充斥着书籍与纸张特有的陈旧墨香,靠窗的绿萝却生机勃勃。
他抬起头,看到侄女这副模样,便放下手中的鼠标,起身熟练地用紫砂壶沏了一壶贞晓兕爱喝的大红袍。橙红透亮的茶汤注入白瓷杯中,氤氲的热气暂时驱散了一丝空气中的凉意。
“说吧,小兕子,”他将茶杯推到她面前,声音温和得像窗外滤过叶隙的阳光,“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了。又遇到什么过不去的坎了?不会是……又想起那两位了?”
“叔……你不该叫真的笨,我其实已经拉黑那两个人了,但是有些事儿想不明白,”贞晓兕抬起头,眼圈有点儿红,那声呼唤里带着无尽的委屈和困惑,“我……我还是想不通王腥。她一开始,真的不是这样的啊……”
贞晓兕的思绪,被这杯热茶和叔父关切的目光,猛地拉回到了两年多前,那个一切尚未开始,或者说,阴谋刚刚开始的夏天。
研一开学,九月的阳光还带着夏末的灼热。贞晓兕拖着沉重的行李箱,独自一人站在陌生的宿舍楼下,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陪同的家长,心头莫名有些发慌。她就是在那时第一次清晰地注意到王腥。
王腥比贞晓兕稍矮一些,但是身材更纤细,穿着一条剪裁得体的碎花连衣裙,算不上顶漂亮,皮肤黝黑,鼻子高挺,一双大眼睛看人时,总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无辜,或者说是湿漉漉的专注,像无害的东北傻狍子,大家都不自觉地会对她很放松。
她主动走过来,声音软糯:“同学,需要帮忙吗?我看你东西不少。”
之后就是阶梯教室里,贞晓兕总是收到她传来的纸条,说一些小甜话,贞晓兕觉得她真贴心。
那是她们友谊的开端。
自此,王腥几乎以一种不容拒绝的热情,侵占了贞晓兕的研究生一年级的生活。
她天天雷打不动地来贞晓兕寝室报到,挽着她的手臂去食堂,去自习室,去参加院系里的各种活动……耐心地听贞晓兕讲述家乡的趣事、未来的迷茫,甚至小时候的糗事、青春期的初恋等。
她总是那个最好的倾听者,适时地发出惊叹或送上安慰。贞晓兕很快就在这密集的友情攻势下卸下心防,将她视为在这座冰冷大城市里唯一的知己。
最让贞晓兕刻骨铭心的,是那个巨大的毛绒泰迪熊事件。
贞晓兕的男朋友心疼女朋友独自在外求学,寄来了一个几乎有半人高的定制版泰迪熊。
包裹单送达,要求去距离学校几公里外的邮局自取。贞晓兕正对着那张通知单发愁,王腥一把抢了过去,脸上是那种“包在我身上”的仗义神情。
“你等着,我去给你扛回来!我正好下午没课,再说你这大小姐,可别被压坏了。”
那天下午,王腥消失了三个多小时。当她终于出现在宿舍门口时,贞晓兕惊呆了。王腥头发凌乱,额上全是汗珠,昂贵的连衣裙后背湿了一大片,那个巨大的、蠢萌的泰迪熊几乎把她整个人都淹没了。她气喘吁吁,脚步虚浮,却还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看……我说了吧,给你……弄回来了。”
那一刻,贞晓兕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她冲上去接过大熊,又赶紧给王腥倒水擦汗,心里被一种滚烫的、名为“感动”的情绪填得满满的。
之后每天王腥每天还来看这只限定版大熊,把熊拍得更蓬松,还打趣地对大熊说,“她就是你后妈,也不好好爱你。”贞晓兕每次都傻笑,她认定了,这就是她一辈子的好朋友。还分别给妈妈和男友长途电话汇报。贞晓兕真觉得自己很幸福,虽然她没有获得编制的机会,当不正式的老师,因为当时都是花钱找人,她父母很不清楚这一套,所以她体贴的考研,对家人说“我要考研深造,不想着急工作结婚”,虽然考研的路辛苦,但她觉得拥有男朋友的爱情,王腥的友情,爸妈的亲情,一些都够了。
正是因为这份沉甸甸的“感动”,当贞晓兕每次飞去大连看男朋友的时候,她总觉得他男友的同事欧阳人不错,儒雅,主动——听说家底子优渥,性格虽然有点愣,但为人朴实热情,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介绍给王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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