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现言 > 小天师四岁半,有五个大佬爸爸很正常 > 第349章 阎王被偷了

旁边,判官在听到那猫的名字时同样惊了一下。

他并不意外于灵事这位大老板出现在冥鄢大人这里,但那猫……他刚刚确实见到过。

且不说这位大人什么时候把猫偷来了,就说这名字……

寻常宠物,怎么能以阎王为名?

可易盏大人不会故意撒谎,冥鄢大人又是一副早就知晓这猫的样子。

判官心里瞬间升起了某种大胆但又合理的猜想。

小心看一眼上座的阎王,再看一眼易盏大人,判官决定不再多嘴,只问,

“那这猫?”

他想知道阎王对这猫是个什么章程。

冥鄢不语,只看向易盏。

后者长指正挠着猫下巴,闻言只随意道,

“你借出了判官法印,我收她猫作为交换,多公平,你不用谢我。”

判官:……

他本来也没想谢。

比起猫,他更想要自己的判官法印。

再者,这猫说是交换换过来的,可眼前这位明显也没想把猫给他的意思啊。

心里小小嘀咕了一下,就见上方,冥鄢看他一眼,

“还有事?”

判官:……

您把我喊回来的,您说呢?

心里腹诽,面上还是维持着打工人的体面,微笑,“没事了,您先忙。”

说着又朝易盏招呼一声,老老实实退下。

今天来回转了一圈,啥也没捞着不说,法印还被抢了。

憋屈。

易盏待人走后,这才随意般的探了探怀里的猫,

“没想到这么短时间,这抹魂窍里的阎王法印已经成型。”

但如今失了魂识的猫,恐怕无法承担法印的力量。

强行唤醒法印,结果就是魂窍回归,猫灵消散。

也不知那孩子是有所预感还是碰巧,刚刚她第一时间将法印力量压回它体内,间接也算是救了这猫灵一命。

感觉怀里的猫咪脑袋顶了顶他掌心,身后的大尾巴似乎也有些焦躁地摆动起来。

这是想回去了。

易盏抬手,白皙长指在它眉心点了点,将它的那点子焦躁按回去,随后声音慵懒,只道,

“乖些,现在还不是送你回去的时候。”

冥鄢耳尖微动,低头兀自处理文书,假装自己什么也没听到。

*

另一边,原来世界。

随着这边法印力量被压制,司北桉面前正在倒流的金光倏然像是崩溃一般四散开去。

连带着悬在小阿岁上方的判官法印也仿佛受到冲击,金光一闪,整个钻回司北桉体内。

床上的小阿岁依旧一动不动。

哪怕不懂玄术的南家人,也看得出,这是失败了。

一旁的方铭铎见状也叹了口气,

“看来时候未到。”

至于什么时候,谁的时候,他也没说。

*

这一头的小阿岁还在找猫。

姜栩栩和褚北鹤刚刚倒是察觉了空间裂缝里探出的熟悉气息,但却没有阻止。

小阿岁找了一会儿,最终在自己脚底板找到一张黑色的回单。

如果木垚垚在这里,就会发现,这是易盏留下的易物凭证。

易盏流转各个异世时空,每与人交易都会留下一份这样的单子。

小阿岁仔细看,便见黑色回单上用金粉印着两个物件。

一个是金色法印,另一个则是一只金色的猫爪。

两个物件中间做了易物交换的符号。

而在右下方,还标注了一行小字,上面写着——

【易物保管期:七天。】

小阿岁在姜栩栩的解释下知道了这是易盏的手笔,当即气呼呼跺脚,

“他偷我猫!阿岁才没有要跟他交换!”

阎王不是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

它是她的,小伙伴。

“阿岁不要判官法印了,让他把阎王还我。”

刚刚还觉得赚到了的判官法印,转眼在她这里变得不再值钱。

阿岁甚至觉得是不是自己刚刚耍赖昧了人家的法印,对方才偷偷把阎王带走了。

阿岁肉眼可见地不开心了。

姜栩栩和褚北鹤都没有哄人的经验,只能派出归小墟和两个小纸人,可不管三小只怎么耍宝,小阿岁还是要她的阎王。

她孤身一个人来到这个异世,身边唯一跟着的只有阎王了。

就算是七天她也不要跟阎王分开。

原本被她收进体内的判官法印似感应到她的情绪,也当即从体内跑了出来,悬停在小阿岁跟前,又凑近似的挨着她。

但小阿岁知道就是因为它阎王才被换走的,更不开心了,抬手就把法印推开了。

法印上的金光似乎都黯淡了几分,闪烁了两下,又化作一道金光飞回小阿岁体内。

姜栩栩和褚北鹤没招,只能看着她不开心。

也就是这时,姜栩栩的母亲,闻人戚戚和姜家几个堂兄弟到了。

见着姜栩栩和褚北鹤家里多出了一个小孩,姜家最小的堂弟姜溯脱口就是一声惊呼,

“姐!北鹤哥!这才几天没见你们居然偷偷生了个小孩!”

话音刚落,就被旁边的姜瀚一个爆锤,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