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妖兄,你的寿元跟我有缘! > 第863章 三大神子,逐鹿北岸

万众瞩目之下,一袭青衣飘然掠入听风楼。

听风楼楼主苏琥目光一亮,赶忙迎了上去。

“青衣先生大驾光临,我听风楼蓬荜生辉呀。”

苏琥一副文雅中年的模样。

他的身上缭绕着一股诡异的气息,让他好似处在另一片世界当中,无法被定位与窥探。

“苏楼主客气了。”

“罗某今日前来,是想跟苏楼主做笔生意。”

苏琥身上环绕的诡异气息,连神尊都能隔绝,但罗立却能看清对方的深浅。

以及,对方所在的位置。

只要罗立愿意,反手就能将其捉住。

“我听风楼欢迎任何人前来做生意,青衣先生这等大客户,我们更为欢迎。”

被罗立盯上的刹那,苏琥只觉自己好似被一头上古凶兽锁定了,身上没有了半点安全感可言。

好在他是见过世面的人,强行稳住心神,将罗立请入顶楼。

听风楼顶楼的布局十分雅致,楼内有美女起舞,有乐艺大家弹奏,有识香高手焚香……

一座被帘子隔绝的亭子,位于顶楼中心。

当罗立被苏琥请入亭子中,亭子内的玉桌上已经摆好了两只玉碗,以及一坛散发着特殊清香的美酒。

一位妙龄少女,手拿一只竹勺,在酒坛内轻轻一搅。

哗啦~~

酒香四溢当中,有凤凰从酒液中浮现出来。

好似凤凰起舞,游弋九霄!

“这莫非便是传闻中的神庭仙酿,凤舞九天?”

苏琥在请帖当中特意提及,对方从罪州北岸运来了几坛酒中仙品,凤舞九天。

罗立为了搞清楚凤舞九天是什么玩意,特意让诸葛无敌查了一下,原来此物居然是一种产自神庭时期的美酒。

此酒以神源封存了整整上万年,每一滴都价值连城。

“青衣先生好眼力,此酒正是凤舞九天。”

苏琥笑着介绍:“苏某花了数十万年洞天灵晶,方才搞到三坛,正好请先生品鉴品鉴。”

洞天灵晶是洞天核心之处,才能出产的灵珍。

虽然现在天地灵气复苏,大陈境内诞生出了将近十个洞天,但几十万洞天灵晶,依然是一个天文数字。

由此可见,这听风楼的情报买卖是有多赚。

“此酒光看就知道是好酒。”

罗立随口客套一句,而后坐到了玉桌前。

苏琥坐到罗立对面,笑道:“不瞒先生,此酒乃是我从呼延家族买来的,整个呼延家也只有几千坛而已。”

“呼延家族。”

罗立的眼睛微眯。

呼延家族的呼延俊,此刻还压在他的神力源中呢。

苏琥请他来品尝凤舞九天佳酿,结果此酒却是从呼延家族搞来的,恐怕含有深意。

“据我所知,呼延家族正在寻找呼延俊公子的下落,若非罪州北岸战事紧张,恐怕呼延家族的雷殛神尊,已经跨海而来了。”

苏琥将妙龄少女手中的竹勺取过来,亲自为罗立斟了一碗凤舞九天仙酿。

“罪州北岸的争斗很激烈吗?”

罗立端起凤凰环绕的玉碗,轻轻喝了一口。

好似有数头玉色的凤凰,随着酒液没入罗立的嘴里,清冽甘甜的味道,瞬间填满了罗立的口腔。

并且,这酒液还引得罗立的大道法则隆隆作响,膨胀壮大。

“好酒!”

一句发自内心的称赞,直接脱口而出。

“先生喜欢就好。”

苏琥微微一笑,随后道:“此时的罪州北岸,大教、门阀、妖廷、九幽……各大势力为了话语权争斗不休,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幸好玄夜、追光、天命三位神子,于不久前强势现身,直接以绝世神威收服各大势力,令现在的罪州北岸,暂时变成了三足鼎立之势。”

“不过,三位神子注定要为神庭正统争出一个高下,三方势力皆在积蓄力量,拉拢高手。”

“或许要不了多久,决定罪州未来格局的大战就会展开!”

罪州北岸是整个罪州最繁华,面积最大的区域。

神庭的底蕴,基本都集中在这里。

哪一方占据罪州北岸,就掌控了罪州的未来。

神庭之主的三位子嗣,现在分别聚拢了一批追随者,正在罪州北岸摆开架势,准备为神庭正统的宝座角逐厮杀。

这才给了罪州南岸的大陈与大玄,一口喘息的时间。

“玄夜、追光、天命三位神子。”

罗立的眼睛微缩。

大陈六扇门在几年前,就在向罪州北岸派去探子,但是效果一般。

此番跟苏琥一番交谈,让罗立对罪州北岸的情况,有了一个较深的了解。

“玄夜、追光、天命三位神子,皆是身负神庭大运的绝世人物,体内流淌着神主大人的恐怖血脉,虽然刚复苏没多久,便各自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才学与实力。”

“尤其天命神子,似乎身具重塑神庭的天命,已经获得了呼延、牧家两大门阀,以及鸿天、东南两大圣龙宫的支持。”

苏琥重点介绍三位神子。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