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问鼎:从一等功臣到权力巅峰 > 第一千三百八十三章 冤死的女人

沈青云的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

何玲的家里人面面相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青云看向何玲的父母,诚恳的说道:“麻烦你们留下地址,我这几天可能会派人过去了解情况。”

“您,您真是市委领导?”

何玲的母亲,小心翼翼的看着沈青云问道。

“是的。”

沈青云点点头,缓缓说道:“我在市公安局和市政法委办公,下次您也不用来法院了,直接去我们政法委或者公安局就行。”

他都已经这样说了,何玲的家里人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便点头答应下来。

很快。

沈青云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里。

而他自己,看向了魏青峰等人。

“沈书记……”

魏青峰张嘴想要解释什么。

“不用跟我解释。”

沈青云却摆摆手,打断了魏青峰的话:“这个案子,按照何玲家里人的说法,已经审判完毕,他们已经提出了上诉,我希望法院这边能够认真考虑情况,交给我们公安机关重新调查。”

说着。

沈青云冷冷的说道:“这个案件,我会亲自盯着的。”

“额……”

魏青峰略微有点尴尬,沈青云却没有再等他开口,而是径直离开了法院。

看着沈青云一行人的背影,魏青峰摇摇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他知道,

这次恐怕又要又大麻烦了。

……………………

事实上。

沈青云上车的时候,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上访的人多了,个个都说自己是冤枉的,身为警察最重要的是看证据,而不是看谁的眼泪多。

“小王。”

坐在车里,沈青云对王国柱说道:“你给刘局长打个电话,告诉他,一会让他在市局那边等我。”

“好。”

王国柱点点头,拿出电话给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海柱打了过去。

沈青云这边,回到市政法委跟相关领导开了个短会,便坐上车径直来到了市公安局。

“书记。”

刘海柱看到沈青云,先敬了个礼。

沈青云点点头,随即说道:“旧塔区去年发生的一个杀人案,被害人叫何玲,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你知道这个案子么?”

“知道。”

刘海柱点点头道:“当时是旧塔区公安分局办的案子,按照规定,市局这边的刑侦支队派人过去了,具体是郑子民同志负责的。”

“郑子民呢?”

沈青云眉头皱了皱。

“这个,他请病假了,说要修养一阵。”

刘海柱苦笑着说道。

“人呢?”

沈青云脸色微变,沉声问道。

“上午刚跟我请完假。”

刘海柱解释道:“他这次没有牵扯近张炳文的案子里,您不会以为……”

“不好说。”

沈青云沉声道:“你给他打电话,就说休假的事情下个月再说,这个月让他先顶一顶。”

省纪委那边对张炳文的审查还没有结束,这个郑子民放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的位置不干,想要病退?

沈青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里面不对劲。

当然。

没有证据他不会拿郑子民怎么样,所以就只能不给他批假条。

“何玲这个案子,派人重新查一下。”

沈青云也没有废话,直接对刘海柱吩咐道:“让柳强东带着人下去查,尽快给我一个答案。”

“您的意思,这案子有问题?”

刘海柱对沈青云问道。

“有没有问题不清楚。”

沈青云坦然道:“但我觉得应该查一下,最起码要给老百姓一个答案。”

听到他的话,刘海柱愣了愣神,但还是点头答应下来。

………………

三天之后。

沈青云被刘海柱邀请到了一个会议室里。

在这其中,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支队长赵甲第,还有柳强东跟他手下的几个中队长,以及市公安局刑侦技术部门的负责人。

“书记。”

刘海柱对沈青云说道:“关于您上次说的那个案子,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好,介绍一下吧。”

沈青云点点头,没有再说废话。

“好的。”

刘海柱看向了柳强东,示意他开始介绍。

随后。

从柳强东的口中,沈青云总算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个了解。

去年十月七号凌晨,锦城市郊笔架山附近的村民老刘,发现自家屋外传来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因为三更半夜的缘故,他被惊醒了。

被惊醒后他并没有贸然出门查看,而是透过窗户向外面看去。

结果他发现屋外来了一辆小车,到了到点半左右,老刘看对方好像要离开了,便自顾自的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老刘还是很好奇晚上那辆车进山做什么。

于是便顺着车辙寻找了起来。

结果,他发现路边树林中泥土好像被挖掘过了。

老刘不敢轻易挖掘,随后便把事情告诉给了土地的所有者。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