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女多男少,我是全校女生的白月光 > 第174章 彩礼早就准备好了

“我?立功?”

丁阳跟上官清云握了个手,表情有些疑惑。

“坐下说。”

上官清云落座后,耐心地解释着。

“因为你被刺杀,牵扯出梁宏杰一案。

众多民间人士也递交了大量举报材料,经安全部审查,大部分材料和证据都属实。

今天已经确定涉案范围,共计逮捕了163人。

主犯梁宏杰数罪并罚,确定死刑无误,移交法院宣判后就会行刑。

其母亲、18位妻妾、5名丈母娘等,数罪并罚之下,都是2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梁宏杰家族的资产都已冻结,先公开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债务,赔偿受害人损失,剩余资产会罚没充公。

以梁宏杰为切入点,我们深入调查后,挖出许多政商两界的犯罪分子。

办理此案,既能打击犯罪,也整治了官场和商界风气,是本省反腐工作的重大进步。

省纪检和反贪局的人,白捡了泼天的功劳,嘴都要笑歪了。

从参与办案开始,她们就像打鸡血了一样,比我的同事们还积极……”

听完这个结果,上官婧高兴的连连叫好。

“耶!小姨威武霸气!

我就知道,小姨一出手,什么牛鬼蛇神都得排队受死!”

既然上官清云亲口说出这番话,这肯定就是最终结果了,丁阳毫不怀疑。

“多谢小姨,辛苦你了。”

他发自内心地感谢上官清云,便主动给她沏了一杯热茶。

上官清云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茶后,又接着说:“其实,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刚才说的,只是梁宏杰及其势力的下场。

这部分的主要工作,我已经移交给纪检、反贪局、省厅和司法部门在处理。

对安全部而言,此案最大的收获,是黑蝎堂!

黑蝎堂是臭名昭着的杀手组织,也是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邪恶势力。

去年北方三省联合行动,却没能彻底摧毁黑蝎堂,让一部分骨干人员逃掉了。

没想到,她们潜伏到本省休养生息,暗中发展势力。

本来安全部就在追踪她们,她们行事非常谨慎,不会轻易出手。

没想到,梁宏杰出价两个亿,雇佣她们刺杀一个‘不会武功’的男生。

这个如同捡钱的单子,让黑蝎堂动了贪念,忍不住出手了。

借这次机会,我们终于把黑蝎堂的残余力量一网打尽……”

听了这番解释,丁阳才恍然大悟。

难怪上官清云要感谢他!

因为他既‘好杀’又‘值钱’,才让谨慎的黑蝎堂忍不住诱惑,派出了杀手。

他成了引蛇出洞的诱饵!

换做其他人,要么实力不俗,要么不值钱,黑蝎堂肯定不愿意冒险出手。

“小姨,我有个问题。

既然梁宏杰花了两个亿雇凶,为什么黑蝎堂派出的三个杀手,实力并不强?”

如果那三个杀手是九品武者,或者有一个武师高手,他绝不可能全身而退。

“因为,安全部一直在追踪黑蝎堂的残余势力。

她们的高级杀手和骨干成员,都上了我们的通缉名单,绝不敢露面。

只有新吸纳的低级杀手,不会引人注意,才敢在外面活动。”

上官婧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才加入不久的杀手,被抓后都敢服毒自尽,这种邪恶势力太可怕了!”

上官清云沉声道:“敢加入杀手组织的,能是正常人吗?

基本都是重刑犯、杀人犯,本来就有重案和命案在身,再叠加刺杀罪,必死无疑。

她们左右都是死,又被黑蝎堂培训洗脑过,服毒自杀很正常。”

见气氛有些沉重和严肃,上官清鸿连忙打断了众人。

“既然恶人都被抓了,必定要伏法受诛,这个结果也算是皆大欢喜。

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今天又是丁阳第一次来家里吃饭,咱们就不聊这些不开心的事了。

来大家入席,开始吃饭吧。”

在上官清鸿的招呼下,众人开始入席就坐。

按照惯例,丁阳坐在主宾位,上官清鸿和上官婧陪在他身边。

开饭后,母女俩几乎不怎么吃,一直在给丁阳夹菜,帮他剥壳、去骨、倒酒、擦嘴……

上官清云滴酒不沾,吃饭时也很少说话。

上官清鸿和上官婧的酒量一般,只喝了两杯红酒,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劝酒。

而上官清柔不仅爱喝酒,酒量也大的惊人。

她和丁阳一起喝了四瓶红酒,也只是微醺状态。

嫌红酒不够劲,她又让上官清鸿拿出两瓶珍藏多年的顶级白酒,跟丁阳一人一瓶,这才喝得尽兴。

这顿晚饭吃了两个小时,气氛欢快又温馨。

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和相处,丁阳对上官婧一家人有了初步了解。

上官婧一家对他的观感也非常好,打心底认可和喜欢他。

晚饭结束后,众人坐在客厅里喝茶,这才谈起了正事。

微醺的上官清柔,借着几分酒意主动挑起话题。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