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家都说说笑笑的,忽的海丽笑着说,我给大家讲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吧。好啊好啊,三姑姑快讲吧,微微最喜欢听故事了。海天也讲吧,不忘给海威夹菜。从前海丽开口道,有一个书院里,有一群学生。在那里头,有一个姓王的,叫王丁宝。王丁宝啊,本来成绩很好。父母呢也没缺他钱花,都很疼他。这一日在学校里边。因为孩子们都大了,不是 17 就是 18 的。老师呢今天有事,便让他们自由活动。这群孩子们呐把洗脸盆端到了桌上,把墙角松动的砖给拿了下来,一分好几半,玩骰子,也就是赌钱。王丁宝呢,输了五吊钱,可把他愁死了。想回去跟爹娘要吧?面上挂不住,于是他便想他,去他大舅舅家。大舅舅家有个独生女,叫秋兰。二舅舅在十几年前家里出了事,有个女儿被大舅舅家收养,叫春兰。春兰比丁宝大两岁。两家已经定下了婚事。王丁宝想找舅舅借钱,秋兰来开门,见是王丁宝。便问他,王丁宝没敢说实话,问舅舅呢?秋兰说父亲母亲去寺庙拜佛烧香去了。王丁宝本想说假话,可他说了假话,机灵的表妹戳穿了他。无可奈何的他只能说了实话。于是秋兰没有钱,便带着他上了绣楼,找表姐春兰。春兰也没有钱。于是便把自己绣好的嫁衣,因为天黑嘛,无意中把一只绣鞋放在里边了。他让王丁宝把东西当掉,王丁宝拿着东西去当的时候,那家当铺是一个姓李的。人开的,那人早就对春兰有了不轨之心。于是他正好在家里边杀死了一个丫鬟。
第一百一十七章 故事里的风波
超市的后厨里,饭菜的香气混杂着欢声笑语,驱散了一天的疲惫。海威嘴里塞满了排骨,含混不清地拍手:“三姑姑快讲!后来呢?”
海丽舀了一勺汤,慢悠悠地说:“那姓李的当铺老板,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他见王丁宝拿来的嫁衣针脚细密,绣工精致,一眼就认出是春兰的手艺——毕竟春兰的绣活在镇上是出了名的好。”
她顿了顿,眼神沉了沉,像是被故事里的情节牵动:“李老板心里打着坏主意,表面上却装作热情,接过嫁衣掂量着:‘这料子不错,绣得也精细,能当不少钱。只是……’他故意拖长了声音,眼睛瞟着王丁宝,‘你这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拿姑娘家的嫁衣来当,怕是不妥吧?’”
王丁宝本就心虚,被他这么一问,脸涨得通红:“这……这是我表姐的,她让我来当的。”
“表姐?”李老板眉梢一挑,心里更有数了。他知道春兰和王丁宝定了亲,哪有未出阁的姑娘把嫁衣拿去当的道理?这里面定然有猫腻。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假意翻找嫁衣的口袋,“我得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贵重物件,免得回头说不清。”
说着,他就摸到了那只藏在嫁衣里的绣鞋。鞋面上绣着并蒂莲,针脚细密,一看就是姑娘家精心绣的。李老板捏着绣鞋,嘴角勾起一抹阴笑:“哟,还有只绣鞋呢。春兰姑娘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王丁宝哪敢多话,只催着他赶紧估价。李老板磨蹭了半天,才掏出三吊钱:“这嫁衣虽好,但毕竟是穿过的,最多值这些。你要是愿意,就当;不愿意,就拿回去。”
王丁宝急着用钱翻本,哪还敢讨价还价,接过钱就匆匆走了。他前脚刚走,李老板就把嫁衣和绣鞋锁进了柜子,眼里闪过一丝狠厉——他早就对春兰垂涎三尺,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如今有了这两样东西,或许能设计陷害,让春兰不得不从了他。
海丽说到这儿,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海露忍不住追问:“那后来呢?他怎么陷害春兰的?”
“别急啊。”海丽笑了笑,继续往下讲,“当天夜里,李老板就动了手。他家有个丫鬟,平日里总跟他顶嘴,他早就看不顺眼了。趁着夜深人静,他把丫鬟杀了,扔到了后院的枯井里。然后,他拿着那只绣鞋,偷偷放在了枯井边。”
“第二天一早,他就哭喊着报了官,说丫鬟被人杀了,还‘无意’中发现了井边的绣鞋。官府的人一查,绣鞋是春兰的,再加上有人说前一天看到王丁宝拿着春兰的嫁衣去当铺,顿时就把矛头指向了春兰。”
“这也太坏了!”海威气得小脸通红,“那个李老板怎么能这样!”
海天皱着眉:“那春兰岂不是被冤枉了?”
“可不是嘛。”海丽叹了口气,“官府的人把春兰抓了去,严刑拷打。春兰一个弱女子,哪经得起这般折腾?但她性子刚烈,死活不承认。王丁宝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可他又没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春兰受苦。”
海雅听得眼圈都红了,拿出手机打字:【那后来春兰得救了吗?王丁宝有没有想办法救她?】
“想了。”海丽点头,“王丁宝四处求告,可李老板在镇上势力不小,没人敢帮他。直到秋兰想起一件事——那天她和春兰整理嫁衣时,春兰不小心把一根绣针掉在了嫁衣里,那根针上还缠着几缕特殊的金线,是她特意从苏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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