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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男孩 第6章 寻梦男孩(六)

作者:安平居士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1-12 06:09:47

1986年冬初的风裹着石灰粉,在正坝区中学校园里打旋。劳动课上,邓鑫元背着竹背篼捡石头,刚弯腰捡起一块青石板,就听见石灰窑方向传来奇怪的调子——不是山里人常唱的山歌,词句拗口难懂,却带着一种起伏的韵律,像课本里说的“外国歌谣”。

他直起身循声望去,只见窑门口蹲着个老头:穿一件洗得发亮的白西装,肘部磨出了黑黢黢的污渍,却依旧系着条褪色的蓝领带,领结打得一丝不苟;头发花白得像堆乱草,沾着草屑和灰尘,脸上却架着副金丝眼镜,镜片蒙着层灰,可后面的眼睛亮得惊人,像两簇跳动的火苗。

“那是陈博士。”朱建军扛着锄头凑过来,声音压得低低的,“听说会说好几国话,还是从美国回来的呢!就是脑子不太好使。”

话音刚落,老头像是听见了,突然转过头咧嘴一笑,露出几颗参差不齐的牙齿,牙缝里还沾着点玉米面。他没起身,只是拍了拍膝盖上的石灰,突然开口:“你们……在学英语?”普通话带着点奇怪的腔调,却咬字清晰,“我教你们一句:Knowledge is power.”

邓鑫元愣住了——这是英语课本第一单元的句子,他对着拼音念了三天,还是绕不明白发音。可老头像变戏法似的,从西装内袋里掏出半截粉笔,起身走到窑壁的青石上,一笔一画写下那行英文。粉笔划过石头的“吱呀”声里,字母工整有力,横平竖直,和他邋遢的外表格格不入,倒像极了课本里的印刷体。

“博士本姓陈,家住内鼓坪!”写完,老头突然背过手,在窑前踱着步,声音越提越高,带着点唱山歌的调子,“留学到美国,回国欲展能!谁知……谁知命难平哟!”唱到最后一句,他猛地顿住,盯着窑里的火光发呆,眼神里的亮意突然暗了下去,像被风吹灭的烛火。

“陈博士又来啦!”路过的语文老师笑着打招呼,手里还递过去半个玉米饼。老头接过饼,没说谢谢,就蹲在地上啃起来,饼渣掉在西装上也不在意。邓鑫元后来才从老师嘴里听说,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头,竟是新中国第一批留美博士,学的是航空工程,当年回国时还受过周总理的接见。可偏偏赶上特殊年代,家里的地主成分让他成了“改造对象”,后来谈了三年的对象又突然和别人结婚,双重打击下,他就得了间歇性精神病,从大城市回到家乡,靠捡垃圾、吃剩饭过活。

从那天起,邓鑫元总能在校园里撞见陈博士。有时是在教室后窗,他扒着窗沿偷偷看老师讲课,嘴里念念有词,偶尔蹦出几个外语单词,吓得窗边的同学赶紧缩回头;有时是在蒸饭房门口,他守在泔水桶旁,等学生们丢弃剩饭,要是有人递给他半个馒头,他会立刻站直身子,鞠个不伦不类的躬,用英语说“Thank you”;更多时候,他还是待在石灰窑边,要么对着火光发呆,要么在地上用石子写外语,写满一片就用脚擦掉,像在藏什么宝贝。

有次英语课,老师让翻译“我爱我的祖国”,邓鑫元刚站起来,脑子里还在琢磨“祖国”的英文怎么拼,就听见窗外传来清晰的声音:“I love my country.”发音标准得像收音机里的播音员,连语调都带着饱满的情绪。全班同学都愣住了,英语老师也停下手里的粉笔,往窗外看——陈博士正站在水渠边,穿着那件发亮的白西装,双手背在身后,像个正经的老师在纠正错误。等大家跑出教室,只看见他沿着水渠边的小路走远了,背影晃晃悠悠,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外语曲调,风把歌词吹得七零八落,却能听出几分悲壮。

“可惜了这么个能人。”课后,教历史的李老师叹着气,给学生们讲陈博士的往事,“他以前在研究所,能对着外文图纸看一整天,连饭都忘了吃。要是没受刺激,现在怕是早成国家的大学问家了。”

可邓鑫元总觉得陈博士没疯。一个周末的下午,他去区粮站买玉米面,刚走到屋檐下,就看见陈博士蹲在墙角,用捡来的烟盒纸写字,笔尖是他自己削尖的竹片,墨水是用炭灰混水调的。邓鑫元悄悄凑过去,看见烟盒纸上写满了英文单词,每个单词后面都标着拼音注释,字迹娟秀有力,比课本上的印刷体还好看,连字母的弯钩都带着股认真劲儿。

“想学?”陈博士突然抬头,镜片后的眼睛亮了亮,从口袋里摸出半块炭笔递给他,“英语要练口,就像山里人喊山歌,光认字不张嘴,永远学不会。”

那天下午,石灰窑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天。邓鑫元和陈博士蹲在石灰堆旁,借着窑火的光,一句一句念英语课文。邓鑫元的乡音重,把“bus”念成“爸死”,陈博士就笑,笑完又耐心纠正,捏着他的下巴调整发音,直到他能念出标准的调子。窑里的火苗“噼啪”响,风吹过石灰堆扬起细粉,两人的头发上、衣服上都沾着白,却没人在意——邓鑫元念得认真,陈博士教得投入,偶尔还会讲起美国的大学,说那里的图书馆有多么大,书架上的书能堆到天花板。

“读书是顶要紧的事。”陈博士突然停下,用炭笔在烟盒纸上写了七个字:“书山有路勤为径”,笔锋刚劲,每一笔都带着股不屈的力道,“不管遇到啥难事儿,把书读好,总能找到路。”

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直到暮色漫过窑顶,陈博士才起身,拍了拍邓鑫元的肩膀:“明天还来不?我教你念课文。”邓鑫元用力点头,看着他背着捡垃圾的布袋子走远,那件白西装在暮色里格外显眼,像一束不肯熄灭的光,穿过灰蒙蒙的石灰粉,亮得让人移不开眼。

邓鑫元把写着字的烟盒纸小心地夹进英语课本,又把陈博士给的半块炭笔放进书包最里层,仿佛那是件稀世珍宝。他望着窑火,心里突然敞亮起来——原来知识真的能像光一样,哪怕藏在邋遢的外表下,哪怕裹着疯癫的外壳,也能照亮人心,也能给人往前走的力气。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下午,邓鑫元都会准时到粮站屋檐下等陈博士。有时陈博士会教他念英文,有时会给他讲外面的世界,偶尔也会突然发呆,嘴里念叨着没人懂的话。可邓鑫元从不打断他,只是安静地陪着,他知道,这个疯癫的博士,正用自己的方式,把光一点点传递给他——那是知识的光,是希望的光,是哪怕身处泥泞,也不肯熄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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